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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便于开展工作,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逐步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聘请联络员/联络单位,并颁发聘书和联络员/联络单位证。
二、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驻各地联络员/联络单位由可可西里环保志愿者或新闻媒体等热衷环保公益事业的人士或单位(组织)担任。三、联络员/联络单位有以下职责:
(一)及时向各地宣传可可西里生态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动态,并向管理局反馈当地的有关信息。
(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联络员/联络单位所在省、市、自治区举办有关活动时,联络员/联络单位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同时负责联系和安排活动场地等具体事宜。
(三)完成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联络员/联络单位有以下权利:
(一)对所在地申请参加可可西里生态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志愿者进行筛选和把关,有条件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向保护区管理局推荐志愿者人选。
(二)向管理局推荐和介绍计划前来可可西里考察和从事环保活动的团队。
(三)代表管理局参加当地的有关活动。
五、联络员/联络单位每年度向管理局书面述职一次。
六、管理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补贴联络员/联络单位的部分活动费用。
七、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联络员/联络单位,管理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联络员/联络单位,管理局有权在适当时机给予调换并收回证书。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0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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